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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公布2008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预会发[2008]0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防医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系列期刊杂志、保健时报社: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继委发[2008]04)文件通知,确定我会10个项目获准为2008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将项目通过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http://www.cpma.org.cn/)予以公布,网上公布的项目将作为管理部门核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依据。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请各项目执行单位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等,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各主办单位应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主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

各有关单位在举办项目结束后,应尽早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等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汇报。

 

附件:1、2008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项目

      2、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

注:附件12请在我会网站上下载

 

OO八年四月二日

报送:卫生部科教司、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本新闻重新编辑于: 2008-4-3 14: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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