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预会[2008]第04号
咨询小组各成员:
为了促进更多的民间组织参与项目,实现项目决策科学化,更好地执行项目计划和开展项目活动,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六轮广西项目办)决定组织成立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广西项目民间组织咨询小组,并分别于2008年2月13日和3月6日分别在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和广西CDCQQ群发布了“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广西项目民间组织咨询小组成员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咨询小组成员。
2008年3月26日,六轮广西项目办邀请广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专家讨论并确认了咨询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后,正式成立了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广西民间组织咨询小组,现就该小组工作职责等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职责
1、在项目办授权或委托下在广西开展相关项目工作,对省内民间组织起技术支持和咨询作用;
2、对项目活动计划、实施及监督与评估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承担其它咨询任务;
3、收集基层民间组织的反馈意见并将信息整理反馈给项目办,同时针对基层民间组织反馈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通过各种渠道将项目办的有关信息及时传递到有关组织,起到倡导和信息沟通的作用。
二、工作原则
1、咨询小组成员以个人名义参加项目相关工作,不代表任何组织或机构;
2、利益规避原则,参与活动如果涉及咨询小组成员个人和所属组织的利益,该成员需要规避相关活动;
3、保密原则,咨询小组成员参加的各项项目活动中所接触到的相关信息应该遵守保密原则;
4、在未取得项目办工作委托或授权时不得以项目办名义或民间组织咨询小组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或发布任何信息。
三、工作方式
1、在六轮广西项目办授权或委托下进行相关工作;
2、日常工作交流以网络、电话、信函等途径为主,对项目的进展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交流并给项目的管理及实施机构提出建议;
3、例会制度:每2个月召开一次咨询小组例会,讨论项目相关问题。遇有特殊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解决。
四、工作期限
1、2008年3月-2009年11月;
2、在二年的工作期内,咨询小组成员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咨询小组工作原则,不能完成咨询小组工作等,项目办有权解除其咨询小组成员资格;
3、任期届满,六轮广西项目办将再次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募下一期的咨询小组成员。咨询小组成员可以续聘。
附件: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广西项目民间组织咨询小组成员名单
广西预防医学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广西项目
民间组织咨询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伟 广西CDC主任助理、艾滋病科长
副组长:杨新宇 美国艾滋病防治基金会国家项目协调员
秘 书:周月娇 广西CDC艾滋病科
组 员:傅慧明 广西社会调查研究会
宋立黎 广西阳光工作组
李 林 中国爱之关怀
段雨新 国际人口服务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