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公告
2020年第 3 号(总第 6 号)
中华预防医学会批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凭证基本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T/CPMA 024—2020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凭证基本技术要求
上述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凭证基本技术要求》.pdf
中华预防医学会
2020年12月31日
每日更新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中华预防医学会科普信息部 版权所有 中华预防医学会 备案号:京ICP备13001313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25号5层 电子邮箱:cpma_wz@163.com 邮政编码:1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