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2026年9月28日,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发布了2027-2028年基金相关项目申请指南。按照《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项目申请书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机构逐级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办。基金办组织开展初审,对申请机构资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初审通过项目申请书940份,两年申请预算共计1.63亿元人民币,现予以公示(附件1)。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实名提出申诉,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诉人应在公示期间内(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向指定邮箱(cafngo@cpma.org.cn)递交申诉书(附件2),内容包括:(1)申诉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2)被申诉项目名称、申请机构名称及联合申请的社会组织名称(如有);(3)申诉的基本事实;(4)对申述处理的建议;(5)相关证据和支持性材料。超过申诉期限、申诉人姓名电话不真实、申诉事项不具体,提供信息不全或申诉处理建议不明确的,不予受理。
二、基金办将组织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收集相关材料过程中,申诉人及被申诉项目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被申诉项目确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项目申请资格;如发现申诉人故意捏造事实,基金办将驳回申诉,并取消申诉人所在机构的项目申请资格。
三、基金办接到申诉书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向申诉人反馈处理情况。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处理意见的,经基金办组织专家共同讨论后确定并延期反馈。
四、基金办遵循保密原则,未经申诉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开相关信息。
附件:1.2027-2028年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一览表
2.2027-2028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申诉书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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